日照市2018年初中后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27 08:19:01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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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日照市2018年初中后职业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招办,各有关招生学校:

现将《日照市2018年初中后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日照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日照市2018年初中后职业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18年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32号)和《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2018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日教字〔2018〕4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管理,由在我市编列招生计划的中高职学(院)校(以下简称招生学校)具体实施。

(一)市教育局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全市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调整与执行、招生秩序与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政策性、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二)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市教育局信访监察科有关人员组成录取工作组。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市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计划管理、投档录取等工作。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及时发布招生计划等信息,确保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及结果公正、公开、透明。维护并充分利用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协调、督促招生学校按时完成录取工作任务。

(三)招生学校应成立由校(院)领导、纪检、招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方案录取工作程序及要求,全面负责本校招生录取工作。本校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原则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类别

职业教育招生设5个类别,中职与本科3+4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以下简称学历类中职)、技工教育。

(二)招生计划

日照市内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依据日教字〔2018〕47号文件公布的数据执行。

日照市市外职业院校在我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平台公布为准。其中,“3+4”本科、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下达,学历类中职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汇总报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招生学校如对其专业招生计划有规定,须提前以公函形式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出并向社会公布,否则,将默认该校招生计划不分专业,一个学校为一个投档单位,投档后由招生学校依据专业志愿及考试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招生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如需调整学校或专业招生计划,必须以公函(传真0633-8779339)形式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出,报经市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下一次志愿填报之前向社会公布。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计划调整须在“山东省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报送管理系统”提交并通过审核。

三、投档批次及时间安排

投档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次(提前批)。“3+4”本科学校及专业投档。在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之前,投档时间为7月4日。招生学校办理有关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30。

报考“3+4”本科师范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日照师范学校组织的面试。参加面试名单于7月2日在考试中心网站公布,面试合格名单须于7月3日在日照师范学校网站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第二批次。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和技工学校及专业投档,投档时间为7月13日。招生学校办理有关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20日17:30。

报考五年制高师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名单于7月11日在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公布,面试合格名单于7月12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招生学校未按时组织面试并提交面试合格名单的,视为全部面试合格。

(三)第三批次。有招生计划缺额的学校及专业投档,投档时间为8月2日。招生学校办理有关手续截止时间为8月6日17:30。

三、志愿设置、填报时间及要求

(一)志愿设置

职业教育3+4本科招生类别设3个平行学校志愿;其它招生类别设5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5个专业志愿,且须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二)填报时间

1.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30日,仅限应届考生选报“3+4”本科类别志愿。

2.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8日—10日, 未被录取的应届考生可以选报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等类别志愿,未被录取的往届考生可以选报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等类别志愿。

3.第三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4日—31日。未被录取的应届考生,可以选报仍有招生计划缺额的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技工教育等类别志愿;未被录取的往届考生,可以选报仍有招生计划缺额的学历类中职、技工教育等类别志愿。

未参加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注册入学。申请人员,需咨询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招生学校,了解招生专业等情况,招生学校有相应计划缺额时可预录取。8月21-31日,招生学校通过平台注册填写预录取申请人员信息。

(三)志愿填报要求

1.考生一经预录,不得退档、不得改录,考生应根据学习成绩、结合兴趣爱好,详细了解招生学校及专业,认真谨慎选报志愿。

2.每次志愿填报,考生应参照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或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缺额计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选报志愿。

平台网址:http://jyks.rizhao.cn/student。

开放时间:志愿填报日每天9:00-17:00。

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rzjyks.com。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志愿,建议尽早选报志愿,避免因时间截止、网络不畅、忘记密码等原因耽误选报。

4.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补报志愿申请,也不允许考生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5.考生在选报志愿前应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及时核对更新手机号码和通信地址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6.考生每次选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登录平台选报或修改并成功提交保存的信息为准,志愿信息当次有效。考生凭密码上网填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7.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选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初中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考生选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选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选报志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委托他人代为选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8.各区县招办、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选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向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上网场所、设备及其他必要的帮助。

四、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招生学校须按照本方案有关要求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及专业调剂是否服从等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招生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所有批次所有类别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第一批(提前批)只投“3+4”本科,以后每批次按照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技工学校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投档录取。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三)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和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四)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有专业面试要求的必须面试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招生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我市规定时间和步骤完成下载阅档、审核预录等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学校,市教育考试中心即将所有已投档考生信息设置为预录取状态。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六)招生学校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时,必须及时标注考生状态及预录取专业信息并按时上传平台,以便及时公布缺额计划,进行下一轮志愿填报或上传省级平台进行预录取考生数据检测。

(七)招生学校要按省招考院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计划使用、调整的管理和监督,并负责处理因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违反招生政策承诺录取、提前录取。

五、分数线划定

“3+4”本科、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高职分别在第一、第二批次录取投档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向社会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报省招考院备案。招生学校对最低录取分数线有要求的,要以公函形式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经市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前公开、公示后实施。

(一)“3+4”本科。最低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须达到全市中考考生综合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且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

其中,“3+4”本科师范类投档前,按照招生计划1:1.2比例划定面试资格线,确定面试名单。

(二)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师投档控制分数线,依据当年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投档前,按照招生计划1:1.2比例划定面试资格线,确定面试名单。

(三)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投档控制分数线,依据五年制高职招生总计划数和填报志愿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招生学校可根据需要提出划定分数线申请,经审核批准公布后执行。

(四)学历类中职。原则上不划定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可根据需要提出划定分数线申请,经审核批准公布后执行。

(五)技工教育。不划定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投档办法

(一)所有批次、所有类别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在线上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位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专业)志愿顺序投档。

第一批次投档开始前,应为每一个考生设置投档位次,对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比较确定位次。

(二)第一批次(提前批)。本批次只投“3+4”本科招生类别。投档前,首先将“3+4”本科师范类面试资格线上面试不合格考生的“3+4”本科师范类专业志愿置为无效,然后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3+4”本科投档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进行投档录取。

(三)第二、第三批次。每一批次皆按照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技工学校的类别先后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录取。其中:五年制高师投档前,将五年制高师面试不合格考生的五年制高师专业志愿置为无效。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学历类中职投档时分别执行各自投档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已投档考生不再参与下一个类别投档,已(预)录取考生不允许参加下一次志愿填报和下一批次投档录取。

(五)平行志愿投档,以招生学校经批准公布的在我市招生总计划数为依据,对个别招生专业有计划数量限制单设投档单位的,投档时单设投档单位进行投档,该学校其他非单列专业作为一个投档单位(计划数为该校总计划数减去单列专业计划数)。

七、录取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1.平台公布各类别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

2.在日照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rzjy.gov.cn)、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和平台公布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将具体的录取工作安排、平台登录账号密码、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提供给招生学校。

3.在市教育考试信息网和平台按工作进程公布相关招生学校缺额计划。

4.召开市内招生学校网上录取培训会议,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工作流程

1.登录,复核、调整计划

招生学校根据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复核本校计划信息。如需调整计划,须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2.确认预录考生

招生学校应在每批次投档后及时下载、审阅投档考生信息,确认预录取考生并标注预录专业。今年,我市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一经预录,不允许考生退档。

3.提交预录取结果

招生学校确定录取专业后,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平台上传数据,并重新核实本校招生计划缺额。

4.录取名单网上检测

投档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中心将我市预录取名单上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平台进行数据检测。

5.发放录取名单

今年起,招生院校新生录取名册采用邮递方式发放。“3+4”本科、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高职录取名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寄送,学历类中职和技工教育录取名册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寄送。

各招生院校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接收快递邮件,并做好录取名册存档管理工作。

6.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根据经省招考院或市教育考试中心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到每个考生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各有关招生学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认真按招生程序操作,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招生宣传与生源发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学校及生源学校要多渠道做好生源发动工作,让考生、家长、社会充分了解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引导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及学校。

(三)严禁招生学校违反招生政策代替考生选报志愿或提前承诺录取考生。招生学校要严格按招生政策宣传发动生源、严格按照投档名单录取考生,因代替考生选报志愿或未按投档名单及程序录取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在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中,要有专人负责计算机操作和沟通联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过程衔接畅通。

(五)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和招生学校要选派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参加录取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抵制“有偿招生”等不正之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招生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违纪舞弊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日照市2018年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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